倒带

恐怖片美国2012

主演:约翰尼·帕卡,Ambyr Childers,克里斯蒂安·史莱特,乔纳森·凯兹,托比·海明威

导演:迈克尔·A·尼克尔斯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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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20 05:39

详细剧情

1994年10月的一天,男子哈兰·迪赫(Luke Bonczyk 饰)残忍杀害家人,只有一名婴儿幸免于难,该事件在当地引发不小的轰动。15年后,高中生朱利安·米勒(约翰尼·派克 Johnny Pacar 饰)计划拍一部恐怖片,他找来女友赖莉(艾比尔·切得尔斯 Ambyr Childers 饰)以及布兰娜(Alessandra Torresani 饰)、蒂蒂(Jennifer Missoni 饰)、内特(Jonathan Keltz 饰)等朋友帮忙出演角色。此外,他还拜托在TV工作室任职的朋友奎恩(托比·海明威 Toby Hemingway 饰)寻找当年的新闻影像资料。奎恩找到资料录影带,但是在观看之后他的性情大变。   胆大妄为的年轻人试图触摸这个小镇上的禁忌题材,却没想到开启了释放恶魔和灾难的大门……

 长篇影评

 1 ) 一生中最想丢掉的是什么

如果有十星的话我一定要给十星,嗯,不止因为有BC。这片子能让我思考。

片子拍的非常细致,这是英国片一贯的风格。看很多人的评论说BC被TH压住了,我完全不这么看。TH的角色本来就一个阅历丰富的而且有张力的角色,BC扮演的只是一个旁观记录者,还是一个内敛的中产阶级。两个人只要同时出现,必然是TH更惹人眼球一点。但BC的很多小动作都很有趣,很真实,把一个年轻的涉世不深的中产阶级演的很立体。从一开始的去慈善机构只是为了赚点零花钱,到TH去他家的时候,在泡茶期间幻想TH可能会搬空他的屋子然后匆匆忙忙泡好茶还被烫到了都很真实。最喜欢的就是他去TH家,先把三明治扔在床下,然后小心翼翼伸出舌尖舔了一下那个咖喱‘prisoner’,顺便说一下,腐国的黑暗料理真是。。。。。。让人难以忘怀。

甚至是他在餐桌上逼问TH第一次进监狱的原因,那副轻慢的神态都是很真实的中产阶级的态度。可以给予同情,可以交个朋友,在适当的状况下给予帮助,但心里并不会十分在乎。而且电影里出现了几次,BC说,在声援慈善机构的两个负责人的时候,TH出了很有用的主意。BC把一个年轻,涉世不深,有点热血但阅历不足的中产阶级演的很活,完全不输给TH。

片子里有很多地方值得人思考。从几次发问,是什么Stuart变成现在的样子的,是什么让一个人堕落的。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非常深刻。BC问TH,如果你能改变一件事情,你会选择哪一件。TH的回答是,如果他选了,就说明他把责任全都推到那件事情上,这没有意义。但如果选择的话,他希望是他发现暴力的那一天。几个小孩欺负他,他的继父要他出去报复回来,不然就要打他。他出去了,从此发现暴力的好处和力量。

然后我想起了很久以前,我在读者或者青年文摘这一类的杂志里很多次读到的一个故事,好像在高中语文模拟题里也出现过。在上个世纪的美国,种族歧视盛行,一个母亲要她的黑人孩子在晚上出去买东西,还给了他一根棍子,说如果有人欺负你,就打回去。文章里是用赞扬的口气讲述的,那个孩子学会了勇气自信什么的。

但是今天,看了斯图尔特,我却觉得这样的教育做错了些什么。

 2 ) 暴力是一种惯性

Alexander问Stuart倒数第二个问题是:如果你得从人生中选一件事,你想要改变什么?肌肉萎缩症?各种成瘾?还是你哥哥Gavvy?
Stuart回答:我发现暴力的那一天。

那一天,年少Stuart被歧视他的俩孩子追赶回到家里,他的继父非但没有帮他赶走他们反而恐吓他自己去解决。后来,胆怯的Stuart凭借自己的力量赶走那两个坏孩子。那一刻,他发现自己不再弱小,他说:“我发现暴力那天,感觉自己强壮了不止50倍。在你总是被欺负,被叫做废物,被欺凌了这么久之后你会发现,暴力这东西以及对暴力的恐惧,还有疯狂,足够唬住别人的。我过去常常让自己处于一种狂怒的状态,这样六个月过去后,我发现我无法停止,之后那疯狂就再也不是我能掌控的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试过这样的一种感受,你认为自己很弱小,无法面对面前的困厄,但是却没有任何空间让你逃避,所以你只能选择反戈一击,最后发现原来敌人并不是那么强大,自己不是那么弱不禁风。那一刻,真的很有成就感,这种感受不是任何没经历过的人能够说明的。这不得不让我想起马加爵,这样一个受到众多欺负最后选择用暴力反击的悲剧人物,我相信他在行暴的过程中是矛盾的,必定挣扎的,但是他无他法,不受牵制就得先发制人。只不过在第一次下手之后他就无法最制止自己了。人类往往是想弹弓,受到的压力越大,反弹的力度越大。而暴力就是一种惯性,让你持续着这样的习惯,欲罢不能,因为你一旦低头,只会遭到更重的欺压。

片中Tom Hardy饰演的Stuart似乎就是一个上帝的弃儿,从一出生就厄运不断:肌肉萎缩症,在学校遭到同龄人的排斥和欺凌,年少失去父亲,遭到亲生哥哥的侵犯,后来学会了运用暴力,开始干出各种犯罪,甚至杀了自己的哥哥,就算在狱中,他也依然遭到不公平的暴力对待。这样的命运无论是谁都难以接受,但是Stuart并没有选择将一切归咎去其他人,他甚至说很多人的童年和他一样,但是他们适应了这一切,然后过上了正常得体而且有意义的生活。他只是怨恨自己学会了暴力这一技能,但是弱小的他却无法将其丢弃。“我也不了解我自己,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恶魔之子,我让他住进心底就再也无法摆脱他了,我试过将他烧出来或是割下来,但是他只是笑着说‘不不,我不走!’为什么他要走的呢?他也不想无家可归。”他无奈地说道。

可惜一切都已经太迟了,悲剧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Stuart用暴力对抗世界,以减免受伤的疼痛,却发现自己心灵更加伤痕累累,痛得更重。他的精神已经在压迫之中变形,失去原来的形状,更悲伤的是仿佛有另一个他看着疯狂的自己,却无能为力一样,所以只能总是无缘无故抓狂,歇斯底里却又无比的憎恨自己,希望消灭躯体里的自己。还好他也是幸运的,他还有对他不离不弃的母亲和妹妹,外公外婆,还有在生命终结之前认识了Alexander这样一个能够同情理解赏识帮助他的挚友。

电影Stuart的几乎每一句话都让我心酸和心痛,最后的录音传来了这么一段话:“我所期望的不过就是躺下来死掉,我觉得自己如此污秽又他妈的可怕,我仇恨攻击每一个靠近我的人。我只是希望,哪怕一次也好,能够逃离这种疯狂。”想起衣衫褴褛,步履蹒跚,奄奄一息,有气无力,精神错乱,可怜的Stuart ,我差点就要哭了。

不得不说,电影中Tom Hardy的表演实在是太精彩了,他将Stuart的病态的神情行动话语表现无懈可击,让人不得不对其产生一丝怜悯之心。

 3 ) 斯图尔特:倒带人生,却已无法重来(有剧透)

片中,老湿和卷福的演绎真实到位,各有各的风采,也不枉他俩现在都这么红。老湿是将斯图尔特的流浪汉、瘾君子身份,聪明幽默又极度敏感,表现得淋漓;而卷福则是把中产阶级优越感、对斯从一开始的感兴趣到后来欣赏最后又心痛他表现细致。

此剧许多地方都让人捧腹不已,例如斯图尔特开车从剑桥到伦敦足足用了五个半小时;他在车里对亚历山大问的手上是什么,回以若无其事的神情“就是虱子啊”;在斯的公寓里,他把炸的肉片放到面包上,挤了一大堆的番茄酱,还用手使劲的把另一片面包压在上面;亚历山大在他家里过夜后给他贴上的纸片眼睛嘴巴,还用棉棒挠他。又如亚历山大看到虱子在手上时的表情;在接过斯用嘴咬的叉子后一直在身上的衣服裤子上擦拭,肉放到嘴边也是又看又闻又舔仍不敢大口吃下;初次让斯进入家门后,在楼上冲茶时以为斯会把家中的物品顺走,匆匆冲到楼下,并一直张望家中是否有东西不见等等。看前面的许多部分,都让我一直以为这就是一部轻喜剧,只是反映流浪汉和中产人士不同的生活不同的习惯等等罢了。

但是,当电影一直往前,斯图尔特的人生故事一直倒带播放时,许多过往之事便浮上水面。是什么让斯图尔特流浪街头,吸毒嗑药抢劫,暴力狂躁,伤害了自己的妻子(前妻?)差点把邻居杀了?是他一开始就有暴力倾向,是他脑子有病,还是?看完后我们会明白,那是因为他小时候哥哥对他的xing虐待,在儿童之家遭到的各种虐待,他的同学对他的暴打,他的继父逼他对那些不怀好意的同学自行解决时让他发现了暴力的威力······这一切改变了原本纯真快乐的斯图尔特,但这一切发生的这么早,年幼的他又能改变什么呢?正如他自己说,还不如改变自己来得容易。

斯图尔特最后被火车撞了,是意外还是自杀?我个人更倾向于那是一种人生的选择:自杀。对于当初发疯暴打妻子那段他是感到羞愧耻辱的;对于自身始终沉浸在毒品药物和暴力中,他是希望能赶走他们解脱出来的(他在后面穿西装准备参加妹妹的婚礼时说过,他说想把它们烧出来或者割下来);对于肌肉萎缩症以及嗑药吸毒后各种后遗症,他又是无能为力的。自杀,难道不是最好的解脱方式吗?或许,那几个月最快乐的时候就是和亚历山大在一起的时光了。他的葬礼中,其他的流浪汉在墓地周围又唱又跳喝酒仿似狂欢,不也是认为他去了更快乐的地方吗?

其实,对于斯图尔特这类我们平时都可以称之为社会垃圾、渣滓的人,我们都不会有很大的关注。总是觉得吸毒嗑药什么都是自找的,暴力倾向严重坐牢也是应该的。但是看完倒带人生,还是让我有了许多新的感受和想法。每个人的未来,都是深深地烙有他童年的印迹,或许有些人确实是自找的,但像斯图尔特,绝非是他一开始就愿意希望走到后来的那种境地,只是他可怜可悲的遭遇,一步一步无形的缓缓地将他推入了深渊,他曾经挣扎过却没能成功脱离反而越陷越深,毁了自己的人生和身体。剧中亚历山大常说斯图尔特,对这政 府这体 制还有什么好不满的?为他提供了免费的公寓,为他免费装了个价值5000英镑的心脏起搏器(天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尤其还是为个瘾君子免费安装),最后他的意图谋杀罪名什么的也统统不成立。确实这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反过来看,每个人都是生活中在特定的社会、特定的时期、特定的体 制下,斯图尔特的经历不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这样的体 制下产生的。你可以说他是特例,但事实上童年时受虐待受欺负或者被灌输暴力思想的孩子又在少数吗?

所以这确实是一个反映社会问题的经典作品,虽然说的只是这么些小人物,但依然能引人深思。不觉得斯图尔特可恨可耻,看着他倒叙的人生,同情而且也心痛他的经历。因为他始终不是有意去伤害别人,或做些损人利己的事,许多时候他只是无法控制自己而已。听见最后斯图尔特的声音透过录音带播出,那略微颤抖的声音诉说着那些过去的遭遇,我也和亚历山大一样,流落满面。只是,斯图尔特的人生,已经无法重新再来了!

 4 ) 越是狗血淋头的事,越要心平气和的说,less is more

姐去看这片儿的动机也不知道算不算主流——我是冲着汤老湿的愤怒的小鸟去的。结果汤老湿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无论是愤怒,还是小鸟。汤老湿绝对是被那对腐国男中罕见的性感大肉唇给坑了,老是被安排去演一些命运崎岖情绪纠结的屌丝,相反肤白胜雪的卷福成天端着张白马脸到处冒充冷艳高智帅。

假如事先不说明原小说是一部人物传记,男主角Stuart的设定大概会被批说“刻意煽情,不够写实”——父亲抛妻弃子离家出走,罹患重肌无力只得去上专为残障儿童设置的特殊学校,遭到同龄男生的欺霸凌辱,更惨的还被亲生哥哥(及其同学)性侵,逃到儿童福利院之后更是身陷狼窝……这是杯具展销会么?

有些人拿到这样一个摆得满当当的茶机就想往杯具里装满声嘶力竭、哭叫吵闹、怨天咒地等血腥玛丽系统鸡尾酒把观众灌醉,然后大家精神高奋地从父母亲戚一路骂到国家社会。这种拿到一包狗血之后恨不能往里挤点洋葱汁然后拿高压水枪喷你一个趔趄的做法,很激动很澎湃容易赚眼泪,在好莱坞比较喜闻乐见。然久居鲍市不闻其臭,悲惨的故事又浓渲重染,太重口了味觉也会麻木。

以闷骚见长的腐国选择把观众放进满是小幽默小温馨芬芳的兰室,然后把这包狗血盖起来发酵,时机到了就把盖子略揭一揭,让狗血的气味无处不在却又润物无声。
卷福其实就是观众代表——Stuart将Alexander归类为“中产阶级”,但是影片没有过多交待Alex的身世与生活,只是因情节需要提了下他出身书香门弟,从而避免将他“实体化”。任何在寻常家庭里寻常长大的青年,对自己生活圈子之外的世界一无所知的观众都尽可以把Alex作为自己的投射。
而Stuart进入Alex的生活直到成为他的朋友也不是一蹴而就,在两个人关系的切换点上都有一个细节作承接,既不破坏这个故事平和的叙事风格和轻松游散的结构,又将这种关系的渐进有迹可循却又自然天成。

在影片初始的动员大会上虽然主持人介绍他是“街友之友”,但是同大多数人一样,Alex其实对街友一无所知也漠不关心,表面上装出很认真做笔记的样子实际上却在涂邪。与会者明显也同Alex一样,对铁窗生涯显然一无所知,都是想当然尔,他们的建议都被Stuart毙了,本来信手乱涂的Alex画了Stuart絮絮叨叨的“盒子”,意味着两条本来毫不相干的人生路线交汇的开始。

Stuart第一次敲响Alex家门时,后者没有立刻将他作为客人迎进门,泡茶的时候还在脑补小剧场——观众此时也认为Stuart确实有可能把值钱的东西顺几样就跑路的。稳当当坐在客厅里为抗议活动“献计”的Stuart跟Alex就书展开了一场看似无关紧要的闲扯。Stuart问Alex说架上的书他全读过吗?读过的有一半吗?Alex都否认了。Stuart接着问说这一本书全是讲蜂这么细小的动物么?那这一本又是说神马?Alex回答说就是讲紫色。Stuart嘟嚷“这有神马好说的”。
Stuart,或者说广大街友们的生活,就是Alex架上的书——摆在那里好像自己识见丰富,但真拷问起来,其实所知甚少。而原小说作者Alexander决定给Stuart写的传记就是一本介绍蜜蜂说明淡紫色的书——细小的平凡的事物有比伟人大事更值得说值得看的地方。

接下来,Alex采用Stuart的主意搭乘后者找来的车用“睡大街”的方式进行抗议(Alex被Stuart身上的虱子叮到),至此开始两人的关系开始由Stuart主导。他建议Alex用“倒带”的方式写传记,请Alex吃黑暗料理,甚至借Alex车钱。
就当观众以为Stuart是个行为举止怪异但良善风趣热心的家伙时,Stuart用砸得稀烂的家中断了这种小说里的“反英雄”形象。把故事从温情小品带去了更为深入阴暗的地方——他哥哥的自杀,他的愤怒,自残和伤人的倾向。
Alex渐次了解到其性格中残酷黑暗的一面(Stuart告诉他自己差点砍死邻居时,Alex还以为是开玩笑)的同时也听到了更多他的童年故事,到了可以分享一罐啤酒的交情。
自以为已经把握了Stuart“全貌”的Alex带他去见自己的朋友并且请他们吃黑暗料理并错误地把他当成“自己圈子的人”对待,而Stuart用自己第一次入狱的故事划出了两之间的界限,至此Alex对Stuart个性中好和坏的两个极限才算都探了个底。

这就像两人共同参加的那些动员会:Alex先演说,然后Stuart上台用他的话震慑全场。Stuart的主导性不但强化了真实感,也避免了观众切入视角的“刺探”意味。他不是一个被猎奇的“受害者”,而是与观众分享他的人生故事,好的与坏的。

Alex开始探究是什么原因让Stuart变成今天这样——找到了症结就能把扣打开。我们曾经都是一样白纸般的婴儿,为什么一些人会成为街友传记的主角,而另一些成为传记的作者?一般人会想到的答案不外乎:怪社会体制不好,怪父母家人不好,怪那人运气不好。Stuart的庭审结果和政府免费帮他安的起搏器否定了“这一切都是体制造成的”,Stuart母亲的不离不弃与妹妹的体谅包容否定了“家人要负起全部责任”,Stuart自己否认了运气的原因——有些人遭遇过同我一样的事,但仍然能过上正常的生活。

Stuart手脚不太利落地系着领带把故事倒带回他第一次使用武力自卫的时候,他说自此愤怒与暴戾就在他体内住了下来,他几次三番用尽办法想将这个恶魔驱逐,“但他为什么要走呢?他也不愿意无家可归啊”。
这是Stuart所选择的小说作者Alexander所采取的答案——这个魔鬼游荡在世界的角落,一旦我们将门开给他,他就会住进来。这部表现手法上并不见花巧动作的电影,在这层意思上吃得很透,片中几次出现小Stuart倒退的镜头分别是他被欺负逃跑的时候和他被继父命令主动出手之前,这面对暴力的两种选择许会导致全然不同的结果。
影片开头一幕是从Alex与磁带中的Stuart老友般地打招呼跳转到他们还没有认识的时间点,结尾处是Alex听完了磁带,然后跳接到书出版之后,Alex说“我觉得Stuart会喜欢它”。叙事结构是环状的,友情的部分则是一直在前进的。

汤老湿的爆发力和卷福的平静内敛不但都很合乎演员形象(?)及人物的身份性格,也创造了一个极好的平衡,汤老湿没有彪戏彪到六亲不认的地步,该对手戏的地方还是会注意跟对手的互动。卷福也没有挖空心思企图去轧戏或者抢戏,全程退到“线索人物”的地步,直到最后一场对手戏,需要Stuart超然些而Alex动情些的时候,两个人都控制得恰到好处。Stuart这个角色的亮度更高,但两位主演始终将饱和度维持在同一水平上,并适当地调换明暗,使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在调性上和谐匀称,非常配合影片的气氛。

举重题材而若轻喜剧,这不是一门技术,而是一种态度。

 5 ) 标题?别再我想不出来的时候叫我写标题!

当Stuart徒手把夹着炸肉片和番茄酱的吐司压得扁扁的时候,我觉得他真是可爱得无可救药了。
看片子的时候我一直试图找一个词语来概括Stuart这个人,但是我失败了。他看上去有那么点像弱智,我想如果这个片子让其他人去演的话,肯能会出现一个自闭症儿童Stuart,但其实他非常聪明,Alexander说他是睿智,是的,没错。他仅仅只是个肌肉萎缩症患者和他的dark passange住在同一个身体里。E老师简直太棒了,我先看了一段幕后采访再看的正片,简直被台前幕后的反差shock了半天,BC在里面真嫩啊,他非常适合金丝边眼睛,他可以非常抢镜也可以做好一片完美绿叶,爱死这戏里面的两人了。

Stuart的妈妈说他不介意和任何人诉说他的故事,那很庆幸他最后碰到了Alexander,我非常羡慕Alexander,一个没有预知的午后遇见一个人,然后和他一起度过一段跟以往有些不一样的生活,然后或许最后那个人离开了,但是你似乎有所改变了,好似一段爱情可以做到的那样。

 6 ) 你害怕去理发店么?

你害怕去理发店么?——这是个什么问题?千万不要以为我要说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我的确只是想问问这个问题。嗯没错其实我一直很讨厌去理发店,你当然可以说这又是我为我病入膏肓的拖延症找的一个借口,但是我的确很讨厌去理发店。
从小时候去的有披白大褂的师傅用推子推头发的理发小屋到现在的各种发廊,我一直很讨厌去理发店。我很小的时候留得是长头发,我猜那是我到长到现在为止的生命中唯一一段有身为雌性的自觉并且乐于捯饬自己的尊容的时间。那时候我最宝贝的东西就是长头发,当然当时我并不会绑,因此每天早上都得让爹妈外婆代劳,为了把头发弄出整洁新颖的发型,需要比人家早起床半个小时,但是当时我经历了种种磨难都坚持了下来。

在小学二年级的某个时间,爹妈忽然说没有时间,将我强行拖到小区门口理发店,冲师傅道“剪短”。我记得当年我怂且弱地哭了,一边哭一遍大叫着我不要剪头发我不要剪头发。那是我有记忆以来哭得最强烈的几次之一【有一次是在3岁那年,爹妈强行将我扔到幼儿园从此每天不能跟外婆在家里玩翻绳或者搭积木,那次我非常牛逼地哭了一个月+;还有一次是小学三年级买了多功能铅笔盒,似乎是二十块一个,有很多按钮和好几个小盒子,我极其臭屁地带到学校,没想到第一天就华丽丽地被人玩坏掉了——当然这两件事都和要说的没什么关系于是带过】,好像到最后整个小区都听得见我撕心裂肺的嘶吼,当然并不是传说中萝莉的梨花带雨哭,我那时候的声色比较低哑,在爹妈还用BP机时,声讯台经常会把我留言的称呼署成“先生”。因此那一次闹得鸡飞狗跳,大叔大妈们都抱着孩子抱着狗跑出来跟家母说何必让孩子剪头发,家母极其坚定地一摆手,理发师手起刀落,我及腰长的头发就随着剪子的咔嚓一声断了。一路回家,似乎老爹给我买了雪糕或者糖葫芦表示安慰,但是我依旧怂哔地抽噎了一路。抽噎到最后几乎被所有人吼叫“剪都剪了还哭个P”之类的话。
话说我当年其实是个弱智儿童,听了这话之后想想也对,就抹了把脸屁颠儿屁颠儿玩儿去了,继续搭积木拼拼图。当时上学需要戴小黄帽,路上遇见同学,我还用极其臭屁的语气说“你看我剪头了”。对方一脸不屑“我不信,你肯定掖帽子里了”。我很激动地摘了帽子给她炫耀我的短发,并在对方露出的不可置信的神色之中得到了大大的满足感。

似乎是在这不久之后,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我的人生发现了巨大转变,之前我是一个极其臭美的、喜欢照相而且会摆各种各样的姿势的、虽然唱歌跑调公鸭嗓但是总乐意给人展示自己的少女。之后我成了一个不修边幅的和男生在土堆里打闹的打死不穿裙子的讨厌照相懒得唱歌的Tomboy。而且我猛然发现了小孩是一种很可怕的生物,从此再也不肯抱亲戚家的我曾经和我老弟抢着抱的妹子。
在大家都不要搬家的时候我家忽然很神奇地要从城市的一头搬到另外一头,当然现在都流行买房而我家连原来的房子都已经没有人在住了。当然这是后话。
在搬家之前我又去洗浴中心楼下的一家理发店理了头发,那个理发师是个大叔,他肯定没有抽烟但是我脑子里他总是叼着根烟,我们一走进去他就贱贱地笑着迎上来说“剪头啊?”
我妈一把把我推上前说“她剪”。于是我跟着一个面色不悦的女人去洗头,那女人问“水温正好么!”其实有点凉,但是毕竟是夏天,而且我不知为何有点不敢提出异议,于是只说了“哦”,于是我用半凉的水洗好了头发,坐到椅子上,贱贱的大叔说“我们的新剪刀明天才会送到,今天只能用这把旧的,这把旧的有点夹头发,但是我猜你一定能忍住的哟~”没等我开口,就听见我妈说“没事你就剪吧”。那把剪子一接触到我头毛我才明白什么叫做“有点夹头发”,几乎是每剪一下要夹掉一绺,我又开始吱嗷胡叫了,但我只听见我娘在旁边极其蛋腚地说“没事儿,再剪短点儿”。
那一次理发彻底改变了我对于理发的印象,从那时起我才知道理发也是可以疼到你快哭的。不过那时候的我已经没那么怂哔了,我成功地把眼泪憋在了眼眶里,并且面对着镜子里的我的脑顶上几乎没剩几厘米的头发假笑着点点头,说“很好”。然后我们满意地离开了那家理发店。

转学之后开始有了新鲜的生活,在之前一直以“外向开朗”自居的我开始过上了离群索居的生活,为什么?因为谁都不认识。当然第一个学期过后这种情况有所好转。因为大家都熟络起来,又过了一个学期,班里面个子比较高的姑娘们开始很有活力地打篮球。篮球是个好东西,可以让人废寝忘食,可以让人逃课可以让人偷偷从家里跑出去。那段时间用某个老师的话说就是几个大姑娘和大小伙子天天腻在一起过着没羞没臊的日子。——其实并没有没羞没臊,最亲密的接触不过是你摔了我把你扯起来,或者我喝完的水瓶给你抿一下,根本没碍着谁,但是老师们就是觉得很碍眼。
于是在某次考试成功地拿了倒数第一名,并且被找了N多次家长之后,我妈得出结论说我需要开始留长头发。我对于这个决定表示很震惊并且从心底表示很排斥。但是我似乎从第一次剪头发开始甚至在那之前,在家里就没有一丁点说话的权利,于是只能默默服从。当然我那时依旧不会梳头发,我们小学有个诡异的要求是小姑娘不许披头散发地来上学。【当然这和我初中的“不许穿薄瘦透短露”这种明文校规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但是还是令我苦不堪言】当时爹妈虽命令我留长发,但是却对于我的发型放手不管。当时我觉得只要把头发绑成一束就算成功,于是每天都在脖颈根部扎个尾巴,当然这种造型多年以后看来显得我这个小学生像一个高龄阿姨。不过那时候总也算是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我家增添了门禁时间,即我在爹妈下班之前必须赶回家,这令我有碟捉鸡,这说明我放学之后甚至不能打上一局篮球,这会使劳资的技术和别人相差很远,不过我很快找到了平衡点,因为如果我提前回家,便可以偷偷地打游戏或者看一些对那年纪的小孩子来说比较啪啪啪的东西。于是我满意地接受了。
在下一次剪头发是升上初中,我的初中不许女生留长发。暑假里去剪,娘亲在旁指导理发师,要求剪出一个“有女孩气”的短发发型,于是那位伟大的理发师先生给我剪了一个极其能突显我的大脸的发型,额头甚至是漏出来的。我淡定地看看镜子里面自己比脸盆还大的脸,摇摇头说,就这样吧。理发师说,多好看,显得多精神。我妈表示很喜欢,于是我们满意地走了。
于是新生教育时大家都见到了我完整的一张大脸。可能会有人有疑问,为什么我说着我不在乎自己的尊容,却能记得大脸。答案是新生教育的时候我们拍了一张照片,那张照片在我的档案里面跟了我三年。我还记得当时自己穿着一件黄颜色的上衣,脸因为炎热而变成了猪肝色,上面还点缀着星星点点的汗光。等我们拍完照,班主任清清嗓子对我说,你的发型不合格,回家重新剪过再来。我难以评述当时的心情。不过我猜母上的心情理应更加复杂,因为班主任大人的指示是“你的头发不够短”,这说明我需要重新剪回当年的假小子头,而这刚好违背了她的初衷。也不知是什么原因,等到头发又已经不剩几寸的时候,我站起身,带着胜利的微笑,满意地走出了理发店。

高中住校,半月一回家,只停一日。每次理发母上都觉得太过费时,于是每一次都谆谆教导理发师“剪短点,再剪短点”。于是我每次剪完头发都要在学校过上一段时间戴帽子的日子,如果非要说个理由,那是因为头发实在太短,会对自己的性别产生倒错感。不过也有可爱姑娘会上来揭掉我的帽子,然后我的头发暴露在风中,它们没有凌乱,因为他们甚至无法飘动。于是那姑娘把帽子扣回我的头顶,满意地离开了我。

再后来我就上了大学,从牛逼再次堕落回怂哔,变得耳根极软而且没有主张,我不知道为何变成这样,于是悄悄把恶果推脱到“长头发占用了我大脑的营养”这方面。于是我又折腾折腾地剪了短发,这一次剪发过程中不断被推荐各种XX,其实我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我还是处于某种情绪没有反驳,只是说嗯嗯。于是那一次理发我花掉了半个月的生活费。而这仅仅是剪短了头发。而且是那么一种,用母上的话讲很“女孩气”的发型,当时我有点崩溃,但是内心深处很怂哔地觉得不能让人看出我的不爽,我要表现出很得意的样子。于是我点点头,带着滴血的心刷了卡,满意地离开了。
不过我很久以后就觉得这个发型的不便之处,于是我又掏了15块钱,在学校门前各种小吃店之间的一家小理发店再次动刀。很讽刺的,这一次令我很是满意——我猜这种价位大概奠定了我的屌丝之路,从500到15的跨越,就是我和优质女性的差距么?但是我想,不能这么觉得,发型明明很好看不是吗?于是我潇洒地付了钱,并从理发师的“谢谢惠顾”中感觉到了久违的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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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接着我的故事说,从那之后,我就真的很少再去理发店。头发总是奇怪地长到一个奇怪的长度,乍一看仿佛文艺青年实际就是一头强当当的蠢牛。嗯?为什么是牛?我也不知道。

是的我看了倒带人生。倒叙是个多好的叙事手法,自从小学老师教了这个写作手法之后,我就欲罢不能地爱上了它。Stuart,从死到生,从游民到小男孩,从遍体鳞伤到完好无缺。
——如果你得从人生中选一件事,你想要改变什么?
——我要怎么选择其中一件呢?那样的话我就可以轻松地把一切都怪罪在它上面,是不是?……
——One thing Only.
——The day I discovered violence.

你太伟大了不是么?你太伟大了!你是伟大的人,你的确是伟大的人。他们说你对这个社会你对这个制度充满愤怒,他们说如果愤怒的等级是0到10,那么你就是11。
但是你太伟大了。我的意思是说,不找个抱怨的对象你是怎么活下去的呢?他们把你和你儿子分开了,你生活在街上,我的意思是说,你坐过牢,你试图把魔鬼从体内用小刀割出去或者用火焰烧出去。
……我只是想说你太伟大了。你太伟大了。凄苦之中真的可以不去找个敌人地,顽强地生存着。然后说没有一件事情可以完全糟蹋你的人生除了你自己。你太他妈的应该骄傲了,你值得这么做。 

所以如果我可以不再害怕去理发店,其实应该改变的是当我发现妥协似乎是一切的解决方式的那一天。

过去是黑色迷雾,前途是茫然迷途。我们站在这个中间点上到底该往哪里走呢。那天我看见一句话说:我总想快点死去,但我每天却都努力地活着。
多亏总有点好的事情,比如你们在车上唱着歌,比如你们一起去示威,比如你走路拉着他的手,比如买一个木刻的蘑菇绑在车子顶上。零零碎碎的又是记忆又是经历。
或者比如我们少有的那些心情宁静可以不思考烦心事情的晚上,有时候跟你敲着键盘聊着天我就觉得非常幸福。

看完电影的时候按着脑袋哭了一场,这并不是因为什么欧洲的小忧郁。每部电影里面都有主角的一个故事,以及观众的一个故事。我只是因为想到了什么事情,就比如那个问题。

你害怕去理发店么?——这是个什么问题?千万不要以为我要说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我的确只是想问问这个问题。嗯没错其实我一直很讨厌去理发店,你当然可以说这又是我为我病入膏肓的拖延症找的一个借口,但是我的确很讨厌去理发店。

除了倒叙之外其实老师还教过一种写作手法叫做首尾呼应。

Stuart真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吗?我就是不能相信啊,也许是因为当我一开始演他的时候我就爱上了这个角色。我沿着Cambridge的火车道旁边走着,发现车轨非常的狭窄,而且当时Stuart是那么的虚弱。我想他也许是自己不小心掉下去或者是被火车呼啸而过时刮的风吸进去的。不过所造成伤害都是一样的,并且都表明是一场事故导致。无论Stuart经历过何等痛苦的事,他的一生都可以算是上天的一份礼物。我并不觉得他会轻易的放弃自己。就单单对于我来说,他是一位奇特的超级英雄式的人物。他让我变得成熟了,而且还让我看清自己究竟想通过这份事业获得什么。 ——Tom Hardy on Stuart

 短评

我用火、用疯狂都无法把身体里的魔鬼驱赶出来,我疯狂地伤害每一个靠近我的人,原来死去是那么难。

6分钟前
  • nadja
  • 还行

我只希望,有那么一次,我能从魔鬼的手中逃脱出来。我烧自己,割自己,想逼它出来,可是,它也不想无家可归啊。

9分钟前
  • 亚比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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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二缺cp萌炸了!!

10分钟前
  • 魁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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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小旁友演得太赞了,所谓激萌激虐不外如是。BC的风头绝对被盖掉了啊。绝不自怨自艾的立场实在让人佩服额。Stu拉阿哥是宗桑,看护中心额老甲鱼也是宗桑。

12分钟前
  • selene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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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带人生

14分钟前
  • (๑⁼̴̀д⁼̴́๑)
  • 推荐

一开始就觉得男主好眼熟,看了很久才想起是谁,蠢到了。。。演技真的太棒啦!

18分钟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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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漢與中產階級、性虐待與暴力史、出生與死亡、自殺與重生。我始終不能忘記是,Stuart在回想自己過去的生活,如果能夠選擇一樣去改變的話,他選擇的是他發現暴力的那一天,感覺到自己強大了不止五十倍,但是漸漸發覺自己開始變得無法自控,憤怒像一頭困獸,霸占了他的整個身體,再也無法回到從前。

19分钟前
  • 薇羅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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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湿的口水音好可爱啊~女王暗淡了~

24分钟前
  • 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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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需要字幕的时候 你却没有... 冲着Benedict Cumberbatch来 带着Tom Hardy走~

25分钟前
  • 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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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弟你是如何含着一口痰演完整部电影的= =

29分钟前
  • 泽马
  • 还行

Alexander Masters的原书写得足够好 David Attwood的导演技巧倒没什么真正可圈可点的地方 不过 Tom Hardy的表演挽救了一切:很少能有人可将一个彻头彻尾的游民诠释得如此彻头彻尾xD 那个神经质到骨子里的说话腔调 及长期吸毒者颤抖 萎靡 无法控制的动作 都表现得不像是演出 而像是真正的纪录片一般了。

34分钟前
  • 文泽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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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曾有人懂得你,即使日后失去,那也是幸福一种。

39分钟前
  • 欢乐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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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Hardy和Sherlock呀,Tom Hardy演技秒杀阿福,无怪乎获提名。一个很伤感的故事,一段很凄凉的人生,所幸讲述的过程还是满带着活泼。英伦式的堕落过程,Tom Hardy还有正面全裸镜头。不过看到这样的故事最后还是不免心中悲从中来,动画效果加分。

40分钟前
  • LORENZO 洛伦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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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just hit by head hit by head hit by head. the more you speak,the more inauthentic.no one wanted to listen what i think is really important,so i got myself drunk and sit here making mad conversations,draging down more to hell.all i aspect is lying down, die.

41分钟前
  • 李和百万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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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我流泪了。。。老湿应该凭此角色得奥斯卡。两个人的夫夫情甚至延续到了TTSS,里面二缺成了老湿的上司(TOP了)然后对久别重逢的老湿一阵爱的暴打

44分钟前
  • iloveluk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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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 心碎 残酷 辛酸 糅杂成一段真实的杯具人生 膜拜Tom Hardy的演技!

48分钟前
  • broken fl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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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的演技真好啊把这个人给演活了!一路的口吃不清,一路的fuck不停口,烟酒不离手,一路的疯疯癫癫我完全花痴状态了。从小经历了那么多的坎坷哎到最后遇到那么个人还真是不易。没字幕听的好费劲英英语太水了好多连音外加还故意口吃,不过真好~

50分钟前
  • UrthónaD'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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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影评)Tom Hardy真乃黑暗料理界厨神

51分钟前
  • Alayne
  • 力荐

於Stuart的遭遇感到難過,也因為他的境遇而心中產生出惡魔,更讓我意外的是原來Stuart所在意的哥哥Guavy才是造成惡魔的元兇;拍攝手法平鋪直敘,讓我一度看不下去,只好展現出為了看BC的毅力了...Tom Hardy讓我認不太出來,可是演技真的很棒,倒是BC長相一直沒什麼變

54分钟前
  • ming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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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我想完了,tom在说什么基本听不懂;中间我想tom太hot了演这样邋遢的角色还是让人觉得很hot;看到最后我觉得Stuart是个让人笑过之后会很心痛的人。tom的演技真是没话讲。还有……他皮纳斯真的不大。

59分钟前
  • Jin
  • 力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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