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公众之敌》:英雄年代的逝去
Sololau/文
20年前,电影中正气的警察和侠气的杀手可以为了情义背靠背在枪林弹雨中一起拼命,那是段英雄主义泛滥的日子,一股子血脉喷张的阳刚激情被写入了那段以青春之名的诗里。20年后,警匪对自己的身份定位都相当明确,即使是改编自上世纪30年代的故事,探员也得开出宿命般的那一枪。虽然他们在长期的较量中变得惺惺相惜,而且匪徒的邪魅倾倒了所有人,但也阻挡不了最后的对决,因为英雄年代已经逝去,我们也不再做梦。
电影公众之敌取材自美国萧条时期的偶像犯罪人物约翰·迪林格的传奇故事。约翰·迪林格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盗,从1933年5月到1934年7月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抢劫银行并且多次用巧妙到令人拍案惊奇的手法智胜警方,他为因经济危机而陷入疾苦的人民说话,在当时美国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当时警察和政府都视他头号公敌,而人民却视他为那个时代真正的英雄。在大萧条时代人民陷入了失业的困窘中,生活变得没落无望,这种时代背景下美国人需要一个英雄出现来挽救他们已经所剩无几的信心,但正面人物、光芒人物一次又一次的让所有人失望,他们的光环越来越暗淡,这时候约翰惊艳地出现使失落的美国人重新看到了希望触摸到了可贵的斗志。
迈克尔·曼选约翰尼·德普来饰演这位风云人物实乃点睛之笔,放眼当世恐怕也只有“多艺而近妖”的杰克船长才能将约翰·迪林格塑造到理想境界。电影中的迪林格有一股深沉又不甘寂寞的劲儿,散发着迷人的邪气。无论真实的约翰·迪林格长相如何但经过杰克船长的精心塑造这一形象毋庸置疑会光芒万丈并且影史留名。虽然由蝙蝠侠克里斯蒂安塑造的FBI头头正气十足而且刚毅帅气,在宿敌迪林格面前他还是稍显黯淡。导演将本片打造出了一种好莱坞黑白电影时期的优雅犯罪味道,宿命中的正邪人物斗智斗勇,虽然电影并没有多少血腥味道,但由于这股属于两个男人的宿命力量所以全片都笼罩在一种无形的戏剧张力中,直到最后迪林格倒下镜头闪过茂文那惊愕到不敢相信的眼神,原来宿命之战如此简单也如此真实,倒下的人平静放松而开枪的人也没有一丝成就感,这就是可笑的命。
有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题材,而且云集了约翰尼·德普、克里斯蒂安等大腕儿的电影,《公众之敌》本该珠圆玉润,但可惜漏洞和不足还是明显的。首先人物设计不够丰满,如果不是提前搜索了解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的话,不了解故事背景就看很容易觉得电影枯燥沉闷。而且作为一部动作片《公众之敌》的枪战场面并不生猛,虽然仔细看能感觉到迈克尔·曼在枪战的视听方面确实下了功夫,而且有点旧好莱坞时代的味道,但这样却调动不起看惯了枪林弹雨大爆炸震撼场面的观众们。节奏和气氛使这部电影美中不足,也正是这种淡淡的压抑让《公众之敌》充盈着一股英雄末路的哀伤。
有英雄的年代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可以成为英雄的勇士来给他们信心和希望,哪怕是迪林格这样的反派人物,他做出的一件件令人匪夷所思又倍感惊喜的事情至今仍然被说道,这个天才劫匪成为那个昏暗时代难得的一抹亮色。正因为平淡有困窘的生活需要不同的颜色,所以我们现在能看到《邦尼和克莱德》能看到《公众之敌》。但那个属于英雄的年代毕竟已经逝去了,别说这两部电影就算是《英雄本色》《喋血双雄》那样的作品也不会再出现了。因为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人们活得越来越现实,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情义去拼命,也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正义去迎上枪林弹雨,“义”的可贵更多的是存在于口边或者是纸上,利益才是主题核心。
怀念吴宇森的电影,怀念约翰·迪林格的时代,怀念《邦尼和克兰德》的潇洒,虽然最后难逃悲情的宿命,但那些年代,有我们这个时代没有的英雄。
2 ) 那个时代的英雄被淘汰出局了
喜欢Johnny Depp,所以下载了来看,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看完以后却很沉默,不知道该如何表述感受,也许是因为矛盾。你喜欢的主角,影片的主人公,很酷,又有情有义,可是他终归是个罪犯。心情可以跟着一个罪犯在走,但是想到那些死去的联邦探员,却是在恪守本分,为了国家和公众的安全和利益牺牲生命,Christian Bale扮演的探员眼看着自己的手下一个一个死去,心底里近乎疯狂,但依然克制着冲动,所有的目的只是为了这个罪犯绳之以法,依然恪守公平和道义。可是那个罪犯同样在恪守公平和道义。而且是那样一个时代,经济萧条,社会转型,人们甚至于崇拜这样的罪犯,而且Dillinger不杀平民,可是他确实杀人了,警察是无辜的,他们是在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
这样的矛盾,脆弱的结局和音乐,让人沉默。就如同我喜欢第三帝国的陆军将领,他们是一群优秀的军人,但却无法否认他们确实为纳粹的恶行做了帮手,可他们是国家的军人,恪守军人的本分。也许,他们都一样,只是生错了时代。无论如何,第三帝国的军人都远远强过无耻的政客和独裁者,Dillinger这样的罪犯也远比那些无耻的商人给社会和公众的危害要小得多。如果在一个和平、繁荣的时代,他们这样的人,能力超群,而又有情有义者,自然不会落得如此矛盾的结果。可和平属于政客和商人。所以,注定了他们只能是那个时代那样的另类英雄。
很奇怪现在相当一部分人被香港的警匪片和好莱坞的一些工业化流水线作品培养出来的几乎一成不变的对电影的判断思路。情节、动作、画面、演技,说起来似乎很专业,却都是在企图用同样的思路去评判所有的电影,当然,首先是分类。比如一些人对于The Taking of Pelham 的评价,把它当作一部动作片来看,批评这是一部失败的动作片。不知道脑子是怎么想的,这个年代,有哪个好莱坞导演敢把一部以劫持地铁中的乘客做人质为主题的片子拍成动作片?既然导演选择了这个题材,一定是有不一样的想法的。他虽然是动作片的题材,但却显然不是动作片的内涵。就如同这部公众之敌,虽然是黑帮犯罪的题材,但显然蕴含了对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中人以及社会的选择作思考的内涵。
从个人英雄主义的非法掠夺,到资本家的合法掠夺,社会也从古典的帝国主义发展到了现代帝国主义。一切看似和平,其实充满更加肮脏的血腥。这不再是一个英雄和强盗的时代,到处都是卑鄙的商人和政客,他们满口仁义道德,却在掠夺着一切,用合法的手段。
所以唏嘘。
3 ) 阵容强大,背景有趣,但讲故事太匆忙,讲人性太浅薄
这部电影是讲一个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一个抢银行的传奇人物的故事。
电影有几个特点:
1、它是好莱坞里相当忠于真人真事的电影。改编自财经记者 Bryan Burrough的一部记实文学《Public Enemies: America's Greatest Crime Wave and the Birth of the FBI, 1933-34》(公众敌人:1933-1934年美国最强犯罪风潮、以及FBI的诞生)。由导演Michael Mann (迈克尔·曼)搬上大荧幕。
2、时代背景很吸引人。上世纪30年代,正是罗斯福总统下的大萧条时期。当时有好多家喻户晓的逍遥法外的罪犯:Baby Face Nelson(“娃娃脸”尼尔森)、Pretty Boy Floyd (“漂亮男孩”弗洛伊德),还有本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等等。拿John Dillinger来讲,历史中他这个人确实抢劫多个银行,两次入狱,两次越狱成功,甚至还大摇大摆的去警察局里头转过一圈,视察了自己的照片,还和警察们搭讪了几句。他被FBI宣扬成是“number one public enemy”(头号公众敌人)。然而,由于大萧条的背景,很多民众对政府和银行本有积怨,所以他们其实是把 John Dillinger 当成了英雄。他们传颂 John Dillinger 不拿银行顾客的钱、只拿银行的钱的轶事,他们对 John Dillinger 夹道欢迎。他们的态度让 FBI “头号公众敌人”的口号站不住脚。
而FBI探员(Melvin Purvis)的故事也很曲折。在wiki上看了这个真人的生平介绍:他参与追踪几大逃犯、“娃娃脸”尼尔森和“漂亮男孩”弗洛伊德的落马都有他的功劳。但是被他的上司嫉妒而免职,由别人接替他来追捕John Dillinger,但是那人中了John Dillinger的枪。他临死的时候,Melvin Purvis还去探望了他。Melvin Purvis后来还是怀才不遇,就从FBI辞了职。多年后头部中枪身亡,FBI的结论是自杀。
总之,这些复杂的人和故事、特殊的经历,还是挺有让人有兴趣了解的。
3、电影用HD(高清)模式摄制,而非传统胶片。导演解释说,他希望观众有参与感,没有距离感。我想,可能这样让画面更清晰吧。(不过我没有感觉出什么不同。大家呢?)
4、阵容很强大:
Johnny Depp (强尼·戴普)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 John Dillinger。他不用说了,很有个人魅力,喜欢尝试不同的、有点怪的角色,而且都诠释得很好。加勒比海岛里他的演出太牛了,让我以为演员一定就是那样又丑又怪的,结果看了真人才发现原来挺帅的。后来又看了他和Kate Winslet (凯特·温斯莱特)演的Finding Neverland(寻找梦幻岛),他演一个很有童心的创作出彼得潘的作家,演的也挺好。还看过他演的 Secret Window(秘窗),演一个精神分裂的作家,有点诡异的故事,某种程度有点像 Fight Club(搏击俱乐部),但是同样很有他的风格。。。顺便说,连这家伙找的女朋友,比如kate moss(名模凯特·莫斯),都是很有个性的。
Christian Bale (克里斯蒂安·贝尔)在这部电影中演FBI探员Melvin Purvis。他也演过好几个不错的片子:蝙蝠侠系列,还有The Prestige(致命魔术)。我都挺喜欢。感觉他是个安静、复杂而有戏的人。
女演员Marion Cotillard(玛丽昂·歌蒂亚)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的女人。她是法国人,得过08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很漂亮清纯,有大大的眼睛。
之上是看之前的了解。下面讲看完以后我的感觉:
优点:1。演员的演出确实都挺中规中矩的。演出了抢匪老大的酷,坚定聪明重感情。演出了老大女人的可爱、忠心。演出了FBI探员的沉默、坚定、经受打击。。虽然探员的改变不让我信服,但是我想那是编剧的责任。。三个人中,女演员的演出最让我惊艳。
2。时代背景确实挺有意思的。70多年前,人们穿的衣服、开的车、听的收音机、看的电影、银行的样子、经济萧条的背景,都是有历史感的东西,在这部电影中展示得很充分,让人觉得有趣。
缺点:
看完以后觉得空空的,似乎影片少了点东西。影片两个多小时,都有点像头脑简单、又匆匆忙忙讲故事的动作片:越狱、抢劫、被抓、再越狱、逃亡、老大女人被抓、老大要去救她、结果被毙了。全剧终。中间稍微渲染了Johnny Depp所演的抢匪的聪明机智、重感情。就几乎是剧情的全部了。看完了,觉得:“哦,好吧。他死了,我脚指头也猜得到”。就没有别的带走的东西了。
我不得不责怪编剧。我以为,这样一个抢匪,应该更有故事、更复杂、更扣人心弦。电影虽然也涉及到他的成长(通过他的只字片语)、他的理念(通过他看电影,对电影情节的共鸣)、他在大萧条这个大背景中对大众的影响(通过大家对他的夹道欢迎),但是都只是蜻蜓点水。90%的时间还是放在他抢劫、越狱上面——可是抢劫、越狱却也没有展开讲充分,所以根本不揪心。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重温一遍电视剧 Prison break(《越狱》)呢,起码狱越得更曲折。
而Dale演的那个FBI,感觉编剧想说明他情绪的变化,但却没时间说清楚。他原本是个坚定的正义的人,但后来却显得惘然若失,最终字幕还显示,他一年后辞去了fbi的工作,而且多年后自杀。可是由于他的戏份太少,这个变化非常不让人信服。我都不知道这些变化是为什么,还没有真人的故事吸引人。
总之,电影似乎缺乏深度、也缺乏讲故事、吸引人之处,如果能把人性的部分表达得更丰满,或者更会讲故事,我都会更喜欢。不要为导演开脱是忠于原著,所以没有发挥空间。因为电影就是应该追求好看、吸引人、给人留下一些东西才对。
4 ) 我肯定会老死在你的怀里
最漂亮的台词都用在了德普的爱情戏上。顺便说一句,那个女人穿着风衣从公寓出来,头号通缉犯德普接她上车的时候,边开车边嚼着口香糖边微笑,真是电力十足。
1.
马蒂,告诉我,我的兄弟们现在很安全。
只要你呆在芝加哥东部别乱跑,你就像在自己家院子里一样安全。
2.
你太心急了吧?
如果你眼中的人和我现在眼中的一样美,你也会心急的。
3.
听着,宝贝,最重要的并不是一个人来自什么地方,而是要去什么地方。
4.
我喜欢棒球、电影、好的服装、跑车、威士忌,还有你。
5.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是的,截止今天。
6.
你哪儿都不许去,听见没有?我肯定会老死在你的怀里。
7.
你现在看起来需要一个伴儿,我和我小弟弟去拜访你一下怎么样?
5 ) bye bye, blackbird —— 帅死人是要偿命的
因为自从看过这部电影后,本站电影版长驻主持人小斑一直处于间歇性hc开关短路状态,所以本次节目特邀本站另一位主持人Jackie协同主持。
(台上走马灯出字幕:“本期主题:当年的强盗难道都是因为tmd帅死人所以才要偿命吗?”)
Jackie(看rundown):本期主题不是要讨论30年代public enemy时期的著名匪帮人物在本世纪大屏幕上的形象吗?
小斑:所以才叫制作人改成这个标题啊,你不觉得当年——我是说前FBI时代——的强盗都很帅吗?(掰手指ing)比如Brad Pitt(Jackie对观众解释:Jesse James是十九世纪的人物啦),Al Pacino(Jackie:《疤面煞星》的原型是Al Capone,其实本人并不帅),还有我们的(Jackie:不是“我们的”)“头号公敌”Johnny Depp……
Jackie:我觉得还是服装的关系吧,那个年头的强盗普遍表现得比较不怕热,不管住哪个区常年全都是三件套西装,礼帽,然后一定要在背心外面配枪带,我一直觉得那个蛮性感的……
小斑(两眼放射心心):……带着“枪”的JD耶~~~(Jackie:这句话是有颜色的吗),所以今天的主题就是要告诉各位男士们如何在46岁的年纪上出演一个30出头的抢匪而且还能帅到屏幕前的女观众都恨不能穿越一把去改写美国历史
Jackie:不是啦,今天的主题是……
小斑(呈现短路状态):……所以重点就是要有JD叔这一把浓过暗夜的秀发,一个经得起大背头考验的额头,黑过深渊的双眼(Jackie:你明明喜欢金发碧眼型的好不好),瘦而见骨的双颊,薄而线条分明的嘴唇,长而浓密的睫毛,而且切记一定要画黑色的下眼线哦——男性油脂分泌比较旺盛所以最好用液体的眼线笔,还有要定期的吃防腐剂和抹防腐药,我已经有写email去问JD都是在用哪个牌子的防腐剂。
(众JD的粉丝:小道消息不是说他其实吸血鬼来的吗?应该是靠喝血的啦)
小斑:还有一个贴士就是出门时最好旁边再拉一个年纪外形虽然差不了多少,但通常只会做JKQ三种扑克牌表情的帅哥充当绿叶(Jackie:绿叶?),这样自然就能把帅再拉高一个level。这次JD叔帅到如此天崩地裂日月无光,帅得我恨不得能穿越回去用内裤捂死Hoover(Jackie:口水!口水不要流下来!),还是要感谢Christian Bale,来,大家鼓掌(全体鼓掌)。CB同学又十分出色的完成了石榴姐的任务(Jackie:你为什么要加个“又”字!)我现在发现CB在好莱坞的主要用处原来是在这里,因为他外形其实不错,演技也受到认可,所以如果有导演要拍一部双主角的戏却想突出其中的某一位男主角A,那找CB去找男主角B就一定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本身的条件可以增加影片的质感,而且因为气质不具备侵略性所以相当地百搭,再有就是他那奇异的好比高原上的氧气一样稀薄的存在感可以在对比之中神奇地增加另一位主角的活力和红润度(众CB的粉丝开始往台上抛置被后制加打马塞克的物体)。
喂,你们丢我也没用啊,待会要记得email给CB的经纪人说如果CB不想走“双主角当中永远的绿叶”路线的话,以后尽量避免接双男主角,或者反派的人物形象比较丰满的戏。
Jackie:你也有说到人物形象嘛,所以好像这次CB从头到尾的僵硬表现应该是跟人物有关系吧
小斑:如果要以这种借口来推托的话,那最僵硬的不应该是Hoover先生吗?可是蓝人先生不是表现得很有记忆点吗?实际上剧本安排给Melvin Purvis的戏份并不少,甚至有一个专门给他亮相用的出场。如果说Johnny Dillinger的个性是始终如一,且因为考虑到观众对这个传奇人物的熟悉程度所以没有过多的介绍其背景的话,那这位FBI探员可是在这场跟 Dillinger的较量中走过了一段相当清晰的心路历程,从一开始志得意满地想捉到JD,把对方当成一个完全的恶人,到一次次的交锋中开始了解JD的生活哲学,他的个人品格,最后一刻他是想救JD的——他想抓住他,但迫切地希望他活着,这已经是有感情了。
影片最后剪入了很多Manhattan Melodrama电影中的镜头,在这些镜头中间不断插入MP和JD的神态及表情,所以JD对比Blackie,而MP对比Jim的意图是表达得非常清楚的,这也是最后JD的遗言之由来……CB同学前半程只有JQK三种表情,包括在救Frechette的那一场里,始终没有把这条路联起来,是断掉的,最后突然表现得那么激动不是很突兀么?
Jackie:可是Blackie和Jim一直是朋友,Blackie是为了Jim杀了人,而Jim也为了Blackie放弃了他的从政事业。MP和JD的交集没有这么密,你不要说得好像……
小斑:对啊,就是BL故事嘛。但现在后断背山时代要玩得更暧昧一点,love-hate关系有爱,至少这两对的立场是一样的。Blackie就是全民公敌时代的匪帮明星代表——英俊潇洒有义气讲爱情,就是无视法纪而已,只按自己的喜好标准来行动。但是Jim在结案陈词中也有说到禁酒令已经取消了,意味着这些匪帮被人当成偶像看的时代也过去了,从经济危机中复苏的社会将重新呼唤法律。而Jim正是后来的政治明星代表,也是英俊潇洒有义气讲爱情,但同时遵守法纪,将法典作为最高的原则,永远先考虑他人的利益。就好比中国七侠五义里的猫鼠一样,其实任何一个时代都同时需要侠客以反抗官府,也需要铁面来制约江湖。哪个比较红则要看当时的社会是需要破坏还是需要稳定。
Jackie:所以public enemy时代的制度是坏掉的,因为政府的腐败,再加上经济执危机,在公众意识里执法者和犯罪之间在行为本质上几乎没有差别,虽然MP他们宣称是在追捕罪犯——也就是JD,但实际上JD从来没有在任何一次他主导的抢劫过程中打死过民众,甚至连抢劫的目标也只是银行的金库而绝对不会要顾客交出钱包,相比之下,FBI——当然当时还不叫FBI——为了追捕JD擅自监听公众的私人电话,在Little Bohemia袭击路人导致无辜者死亡,连最后的围捕行动也完全不顾群众的安危而放在了行人众多的露天场合,还有警察为了知道JD的下落而私行扣押拷打 Frechette。所以难怪在那个年代像JD这样的人被视为“现代罗宾汉”,济不济贫已经是次要的了,重点是他们以自己的力量和智慧挑战调戏了国家机器,类似于侠客,让小老百姓看到了个人对抗国家机器从而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希望——换则言之“全民公敌”的实际意思其实是“全民偶像”。
可是MP跟 JD对某些约束的标准是一样的,JD在罪犯里是“有规矩”的,甚至还讲一点绅士风度,那MP在执法者里是正直的,关切自己的手下,不容许警察滥用私刑,不想伤到无辜的人。他对JD的认知有一个从俯视到理解的过程,他在追捕这个罪犯的过程中不断牺牲自己的手下,需要屈从于自己的上司,甚至偶尔要做自己不认同的行为,可是JD却活得很恣意,他从来不丢弃自己的同伴,从来都不背弃自己的爱情,这不是他被“规定”要这样做,而是他“想”这么做,他是一个不守法的“ 好人”。可见国家机器所制定的法律既不等同于人类最为基本道德,也不是道德的子集,它们当中可能有一个很大的交集,JD在那个集合里面,只是不在那个交集里,就跟Blackie一样。而作为MP来说,恐怕也在这个追捕的过程中间和Jim一样发现要一直站在那个交集里很难,在某些时间你必须要做出抉择。
Blackie 有说过Jim是“他的白鸽”,象征着一种希望,司法能够变好,国家能够变得干净,执法者不但站在法律的集合里同时也能站在道德的集合里的希望。而 Blackie则是一只黑鸟,既然他不受法律的保护,自然也不受其束缚,他眼里就从来没有过这种东西。JD说"bye bye blackbird”是指public enemy时代的终结,他短暂的人生当中精彩纷呈的做案推动了FBI的建立,个人能够与国家机器对抗的时代结束了,后FBI时代的罪犯再也当不成“全民偶像”了。
小斑:Blackie最后去坐电椅前说“如果不能自由地活下去,至少让我自由地决定什么时候去死”,这部电影34年公映反应了当时的一种思潮,JD在看电影的时候已经意识到这个时代过去了,他总有一天是会被抓到的,虽然当年JD去看这部电影是巧合,但在这部电影的安排里就变成是“ 宿命”,Depp在电影院里已经表现出JD心知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不自由,勿宁死”的认知,只不过是几个镜头而已,对比穿插入的MP的镜头,这也可以算是“演员表现力之高下判别”很好的教材吧(众CB粉丝再度往台上抛置马塞克物体)。
Jackie:可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再度把这些人拿出来作为屏幕主题是怎么个意思?这部电影肯定没有拍成传记片的意思,JD的身世都只在他泡Frechette的时候简单的交代了,也没有拍成时代匪帮片的感觉,虽然我一开始看到预告的时候还以为是枪战片……
小斑:开玩笑么,现在都流行人类——还不是超人哦——用火箭炮直接轰F15了,那种30年代的枪除非是拿来互爆菊花不然能有什么看头啊……真亏你想得出来。况且那个年代的匪帮也轮不到JD吧,他是以“优雅”出名的,业务还很专一就是抢银行,以社会组织影响力而论比Capone差得远了,虽然身边是有一票兄弟,但还是走“独行侠”路线的,只是明星效应比较强。这摆明就是要拍成以人物心理和性格刻画为主的双主角对抗戏剧片嘛,就跟那部几点几分Yuma镇决战一样嘛,问题不就是有一条的主角比较弱所以拍不出那种对抗张力来(对众CB粉丝:喂!好了!你们不要再扔了啊!你以为你们多送我两根香蕉他就能爆小宇宙吗?)
Jackie(赶紧转移话题):导演也要负一部分责任吧。如果只是这样两条线铺下来未免太干了,观众现在口味那么重,光是复古已经没有用了,还是要用一点小手段的,这整部电影颜色调得浓一点不知道会不会好一点。
小斑:或者把抢银行的过程全部做成老资料片的样子,也不要加声效。(突然想起来)可惜JD那个著名的跳柜台动作只做了一次。
Jackie:是老了吧,毕竟也46岁了,我都怀疑那一个跳还是吊了威亚的(被小斑踹飞)
小斑(掸掸鞋子):而且跟Frechette的床戏还没有脱衣服~~~两个人都没有脱这床戏还拍个P啊,干脆全剪掉好了,浪费我时间,JD太不够意思了,都这种时候还套个背心做啥,你看看人家Ewan叔露得多豪爽……(做势要抓狂)
Jackie:咳咳~~~最后JD走投无路的效果也没有到,应该是节奏的问题,可能用倒叙的方式会好一点。
小斑(摸下巴ing):从电影院开始倒叙吗?那倒蛮有趣的,开始和结束都是MM的电影片段,人家会以为导演是Gable的粉在搞转入性行销啦,说起来这部电影搞不好真能带动MM的DVD销量咧
Jackie:或者从探员告诉Frechette遗言那里开始倒叙也不错啊,总之要有先松后紧的效果,最后的氛围才会绝望,有英雄末路的悲凉
小斑(奸笑ing):所以你也以为JD是英雄喽?
Jackie:导演找JD去演JD明显就是想要达成这个效果啊。虽然Dillinger本身并不是出于“劫富济贫”或者对抗政府的目的去打劫的,但其行为之嚣张,和他 54法纪的大胆挑衅态度,就算不是为人间盗火的普罗米修斯,那至少也是敢于冲破黑暗的Mars吧。挑衅权威的人物跟艺术家比较有灵魂共鸣啦,总要有所怀疑,有所不满,有所愤慨,有所遗憾,有这种比较激烈的情绪才有强烈表达的欲望,况且现在也是经济危机嘛,如果是要站在政府角度上说当初FBI如何肃清罪恶的话,就应该把两位男主角调换一下——(举手)我没有要针对CB同学啊,但是如果论观众缘,尤其是女性观众缘的话,肯定是JD要强了,而且他明显也没有要把JD演成坏人的意图。所以这一点至少导演跟观众是有共识的:最后我是很不想看到那个历史已经写好的结局的。
小斑:而且他打哪里不好,干嘛打脸!为什么打脸!(被架走)
(暗灯,上字幕)
6 ) 现代主义者曼真的失败了吗?
占姆孙将欧内斯特孟德尔划分的资本主义代系进化为文化领域的时代性分层。是否可以在占姆孙的预见中将文化领域之事聚焦收拢。在某种电影、或者导演的意义上……
胶片的经典好莱坞,威廉·惠勒和马文·勒鲁瓦们是古典主义的模样。新千年后曼与卡梅隆们成了影像现代主义的弄潮儿。至于还若隐若现的后现代派们,是李安、是vr还是动视Rstar,就不可预料了。但或许将李安提前列入后现代一派并不严谨;所谓检索划时代之群体潮流,技术蝶新还不够,只有在迭代完成、旧世摧毁的废墟上重建一套价值伦理体系和以此基础为理由的叙事观和导演场并进而批判的,才演成为一种概括“某某时代”的性状名词。
在《国民公敌》中
21min处饭桌戏是完全的现代语法和现代器械摄影。小变焦、浅景深、超高的画面细节和电视质感的摆动……为什么不可以说曼用数字摄影介入了古典时代的叙事模式而敲好达成了一种全新可能呢。从此以后,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巴兹鲁曼的结合也看起来不在不合时宜了。
迈克尔曼改变了一种以摄影设备为界限所决定的美学倾向和手段结构,曼的电影并不是数码质感的而是数码状态的,其中区别:对于同一个母体即“好莱坞经典类型文本的一种普遍创作方法”,前者“混纺”、后者“戏仿”。就好像馅饼“草莓制作”和“草莓口味”的分别。差异所在是不同影像介质和文本类别间手法的摄取与混合。
说白了,在那个以胶片为基础的年代,曼所倡导的设备更新是结合了一整套超验于古典主义的导演套数而更新的。反观今天的影坛普及了数码设备后,反而怀旧的风尚回潮;当然坚守者如诺兰昆汀者犹在,而大多数胶片享有者以此为一种古典剥削而在影像之外大做文章。至于与胶片适配的一整套完整的古典导演语汇和场面调度,早抛诸脑后。所以便是全家桶拿青花瓷来承,百事可乐用高脚杯来装。
试看凯瑞福永胶片摄制的《邦德25》,怕是不能说是“胶片电影”,说“用胶片电影机拍的电影”怕还恰当些。
还打坏他的脸。
看的是deep影片其实不重要
他象诗人一样说出最浪漫的情话。
情节混乱,线索模糊,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字高清摄影所呈现的质感和时代背景实在不搭
“不要胡思乱想,我会老死在你身边。”
那个啥, 这男人咋越来越帅呢..
被自杀
【B】相较于《迈阿密风云》,本片的数字质感更极端了,不仅仅只有数字噪点,更加显眼的还有人物运动中所拖拽出的残影。同时,将数字摄影投放至这个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犯罪故事,本身就极具争议,过量的画面细节仅在面部特写时起效,而在其他场合下(甚至包括其最拿手的夜戏),也开始拖迈克尔·曼的后腿。唯有在迪林格被击毙后混乱的围观场面下,借由“手持DV”的影像质感,影片终于给了数字摄影穿越回这个时代的理由。怀疑迈克尔·曼的创作灵感在《借刀杀人》后就差不多宣泄殆尽,只剩顶级的枪战调度可以一看。
罪犯的命运总是那么惊人的相似,最终都是毁在了女人的手里。
长还闷的吓死人
爱的如此深沉……
大强盗的传奇.
金发红唇的凯瑞穆丽根和卷发红裙的马里昂科迪亚加上一个can be everyone的德普,德普微颓了演坏人更像了,纯粹就是大牌儿撑场面的小片片
没创意的水准之作。贝尔僵死了。
劫富济贫,逍遥于世。
热闹 紧张 还有爱耍帅的男主角 好看的传记电影 尽管我之前从未对传记电影有过如此的感受 多亏了Depp 演技真棒
我是看帅哥的,不解释。
我的抢银行梦再次出现!
Michael Mann,永恒的枪火之王,听到老爷子熟悉的轰鸣枪声,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Johnny Depp 总算演了个像样的角色,“给我一支枪,让我横扫天下”的坚毅霸气够震撼。“他们只在乎别人从哪里来,而重要的应该是人们要往哪里去”,纯爷们。
帽子 大衣 西装 背心 衬衫领带 我他妈要去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