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之王》取材自真人真事,好莱坞全能巨星休·杰克曼在片中饰演“马戏团鼻祖”、传奇人物P.T.巴纳姆。故事讲述了身处社会底层的巴纳姆依靠自己无穷想象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从经营博物馆到一手开创世界上第一家马戏团的故事。巴纳姆的奇思妙想最开始并不被大众所认可,几乎没人花钱欣赏,他的家人好友帮他度过一次次绝境。在经历了一系列挫折、与合作伙伴的分歧之后,秉持梦想的他终于成为全美甚至全世界最为知名的“造梦大师”。
丧文化、佛系文化风靡了一整年,难得在年底见到一部又燃又燥的歌舞片。
这部歌舞片由《爱乐之城》的音乐团队打造,“狼叔”休·杰克曼领衔主演,讲述了美国传奇人物P.T.巴纳姆的真实经历,影片的名字既是巴纳姆最著名的头衔——《马戏之王》。
巴纳姆(休·杰克曼 饰)出身于社会底层,与富家小姐查丽蒂(米歇尔·威廉姆斯 饰)是青梅竹马。虽然两人存在地位差异,巴纳姆的奇思妙想却总能吸引查丽蒂的好奇心。
长大成人之后,查丽蒂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巴纳姆,并且有了两个女儿,日子虽然清贫,但一家人过的很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巴纳姆突然失业了,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为了养家,巴纳姆突发奇想,他贷款买下一家博物馆,并且广招奇人异士,组建了一个马戏团。
巴纳姆召集的这些奇人异士中,有社会上的小偷、骗子、杂技演员,也有侏儒、巨人、毛孩、胡子女、连体婴这种能够吸引观众的边缘人。
为了制造噱头,巴纳姆运用了营销炒作的包装手法:将500磅的胖子虚报到750磅,谎称巨人拥有爱尔兰血统......
说服这些受尽歧视的边缘人站在舞台上并不容易,作为精明的商人,巴纳姆给出的理由直击痛点:反正别人总要嘲笑你,为什么不借此赚点钱?
巴纳姆还向这些边缘人保证,他们在舞台上不会受到歧视,得到的只有观众的赞美和掌声。
金钱和尊重正是这些边缘人所需要的,所以巴纳姆很快组建了一支训练有素的表演团队,每一次演出都赢得了满堂彩,巴纳姆也赚的盆满钵满。
当然,在保守的19世纪,也有不少人抵制马戏团的表演,认为他们是怪胎、异类,甚至在马戏团的周围抗议......
《马戏之王》更多是在表现歌舞,弱化了对巴纳姆人物经历的描写,因此并不算一部传记片。
历史上的巴纳姆除了创办马戏团,还是一位“骗局大师”。他曾在博物馆里展出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著名的“斐济美人鱼”,以及号称活了161岁的黑人老妇,不过这些展品后来都被证明是假的。
可以看出, 巴纳姆玩的这些噱头可以哄骗普通观众,上流社会和知识分子则是嗤之以鼻的。
《马戏之王》里就有一位苛刻的剧评家,在报纸上将马戏团批的一文不值。巴纳姆于是反问他:为什么你作为一名剧评家,却在剧院里找不到快乐?
不过出于商业角度考虑,以及自身的凤凰男心态,巴纳姆还是决定转型。他不惜重金挖来著名的剧作家菲利普(扎克·埃夫隆 饰),以及有着“瑞典夜莺”之称的歌唱家珍妮·林德(丽贝卡·弗格森 饰),希望借此取悦上层社会。
作为一部歌舞片,《马戏之王》既有马戏团的下里巴人,也有“瑞典夜莺”的阳春白雪,没有踩一捧一,可谓雅俗共赏。
影片最大的亮点就是编舞、剪辑和原创音乐,其中几段舞蹈的设计可谓巧妙:
巴纳姆与妻子刚刚成家时,两个人在雾气弥漫的夜色中起舞,营造出一种浪漫的氛围。随后镜头一转,舞台变成挂满白色床单的阳台上,既体现了生活气息,床单也成了一项重要道具,和舞蹈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巴纳姆在酒吧里拉菲利普入伙时,两个人(外加一个酒保)以酒杯为道具贡献了一段舞蹈。在这段歌舞中,巴纳姆向菲利普陈清利弊,菲利普则摇摆不定,趁机加价。两人的觥筹交错中,酒杯被不断的抛来掷去,却又无一失手。
以酒杯为道具,不仅易碎的特质让观众提心吊胆,酒本身也是结盟的象征。最终菲利普决定入伙,杯中酒也被两个人一饮而尽。
影片难度最大的一段歌舞,可能就是菲利普与黑人女孩安的双人高空对唱。其中饰演菲利普的扎克·埃夫隆是《歌舞青春》三部曲的男主角,饰演安的赞达亚也是舞台剧出身,两位演员的舞蹈功底自然不在话下。
这段舞蹈发生在菲利普与安的感情出现危机的时刻。因为地位不平等导致的自卑心理,安对菲利普刻意躲藏,利用绳索和吊环在舞台中来去无踪,菲利普多次想攀上安的绳索,却重重的摔倒地上,弄得满身尘土。
伴随着双方在歌词中倾诉情意,两个人的步调开始合拍,舞姿开始和谐,但是彼此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舞蹈最终以安的离场结束。
除了近乎炫技的舞蹈,影片的原创歌曲也广受好评。《马戏之王》电影原声带(由大西洋唱片发行)连续4周位列Billboard(美国公告牌)专辑榜前三。
其中“胡子女士”Keala Settle主唱的《This Is Me》还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奖,以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提名,据悉Keala Settle将在第90届奥斯卡现场演唱这首歌。
如果说《This Is Me》是一首激昂、励志风格的歌曲,那么“瑞典夜莺”演唱的《Never Enough》则属于那种直击灵魂的抒情乐。
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的“瑞典夜莺”在片中以惊艳的美貌亮相,不过为了歌曲达到最好的效果,这首《Never Enough》是由参加过《美国之声》的专业歌手Loren Allred演唱的。
这首歌有多好听呢?反正夜莺一开嗓全场都安静了,大海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艺术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无论是马戏团还是歌剧院,无论是“胡子女士”的《This Is Me》还是“瑞典夜莺”的《Never Enough》,只要好听好看,观众就会买单。
对于上流社会来说就不一样了,在他们的固有思维中,阳春白雪才是艺术,马戏团只是杂耍。但是看到巴纳姆马戏团给人们带来的欢乐与笑容,之前那位苛刻的剧评家也不得不改口:这也许不是艺术,但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十分应景的是,和片中那位剧评家的观点一样,《马戏之王》在上映后也遭到了口碑的两极分化。影评人和娱乐媒体对这部影片弃如敝履,普通观众却趋之若鹜。
在专业影评网站烂番茄上,影评人给《马戏之王》的新鲜度是不及格的55%,而观众的满意度却达到了90%;在大众影评网站IMDb上,有6万多名影迷打出了8.0的高分。
大海完全能想象专业人士们想要一部什么样的《马戏之王》,就像各大电影节最热衷的题材一样,传记片、文艺片、LGBT片,最好着重描写一下马戏团的奇人异士们怎样受到歧视,然后去抗争、求平权,这种套路最合学院派的口味。
如果再加上动物保护主义者与马戏团的矛盾冲突,以及这些因素造成马戏行业逐渐凋零的现状,影片的立意和深度绝对可以更上一个档次。
不过就像巴纳姆曾经想跻身上流社会,最终发现还是马戏团更具人情味一样,《马戏之王》在106分钟的时长里也做了取舍。影片舍弃人物的争议,而是选择呈现一场完美的,能够让观众快乐的歌舞秀。
事实证明,谁说又燃又燥的歌舞片就不受观众喜欢呢?
水形物语丨移动迷宫3丨三块广告牌丨马斯顿教授与神奇女侠丨星球大战8丨黑镜第四季丨虎啸龙吟丨嘉年华丨正义联盟丨家族之苦2丨相爱相亲丨雷神3丨银翼杀手2049丨王牌特工2丨天才枪手丨猎凶风河谷丨羞羞的铁拳丨人生密密缝丨蜘蛛侠:英雄归来丨敦刻尔克丨极盗车神丨杀破狼:贪狼丨二十二丨战狼2丨绣春刀2丨冈仁波齐丨异形:契约丨海边的曼彻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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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坑《X战警》系列是从看到饱受诟病的X3开始的。可能不少人觉得这是一部烂尾作品,但对于初次尝鲜的我来说,它还是带来了不小的震撼。
我永远忘不了华伦在接受父亲安排的“变成正常人”治疗时,挣脱枷锁,张开翅膀的那一幕。
接着,他冲出大楼,飞翔的身影划过楼下正在排队等待接受治疗的变种人。
我仿佛是排队人群中的一位,他的降临就像一片极力从乌云上方割开的一个口子的阳光,光芒倾泻下来,让原本身处黑暗与迷茫的我豁然开朗。
我明白了,“变种人”三个字代表的绝不仅仅是一群有超能力的人而已,“变种人”就在我们中间。做“变种人”没什么不好,做人群中“不一样”的自己没什么不好。
尽管在《X战警》的后作品中,也有不断强调“变种且骄傲”的中心思想,但却不再有这样能令人打通任督二脉的桥段了。
随着《金刚狼3》的上映,老一代变种人们的故事告一段落,休叔频频表态不再回归,我们的X战警情节似乎也随之凉了半截。
但我没想到的是,休叔的新片《马戏之王》仍然在讲一个“变种人”的故事。
休叔饰演的的P.T.巴纳姆做的事可以说很像是X教授了。只不过历史上的确有P.T.巴纳姆,《马戏之王》就是根据他的故事改编的。
从洗衣房最角落传出的美妙歌声,竟然来自一位长着满脸胡子的胖女人。她叫莱蒂,因被其他女工们的嘲笑和排斥,不敢面对世人,所以她只好躲在晾满床单的“幕布”后工作。
身高还不足1米的侏儒大拇指汤姆在生活中更是受尽歧视,家徒四壁的他也没有地方赚钱。银行瞧不起穷人,也不愿意贷款给他。
连体双胞胎、身高2米多的巨人、身上被纹身覆盖的异类、全身长着长毛的“楚巴卡”,白化人,以及擅长杂耍的黑人兄妹等等,他们都是怪胎,社会上没有他们的立足之地,只能生活在旁人的冷眼之中。
人们看见他们要躲着走,瞧不起他们就朝他们吐口唾沫。这些活生生的“变种人”却没有超能力保护自己。
同样困顿的巴纳姆决定创办一个自己的“变种人”学校——巴纳姆马戏团,他想凭借马戏团的成功获得地位和认同。于是他将这些怪胎们召集到一起,让他们在人群面前展示出自己的与众不同,让他们勇敢面对自己。
在围观群众愿意花钱买票来观看他们的表演时,怪胎们终于明白,他们的怪是能给大家带来欢乐的,他们的歌声,他们的表演都是独一无二的。
所以他们高唱着《This Is Me》,那是他们自我觉醒的呐喊,是他们面对世人的无情嘲讽后的全力反击。
他们不再需要旁人的认可和同情,他们无畏地唱着“这就是真我”的时候,真是太特么燃了。
Look out 'cause here I come
都看着点 老娘大驾光临
And I'm marching on to the beat I drum
踩着自己鼓点的节奏大步向前
I'm not scared to be seen
毫不畏惧展示自己的面容
I make no apologies, this is me
为什么要感到抱歉 这就是真实的我
看着银幕上的怪胎们唱着这首歌,当年看到天使展翅飞翔时的直击内心的透彻感在这儿又找回来了。“变种人”的故事仍然通过这部电影在延续。
《马戏之王》甚至更胜一筹,绚烂的视觉和的一首首动人的歌曲完美结合,带给我的震撼是双倍的。
而莱蒂的饰演者基拉·塞特尔不愧是出自百老汇演员,唱演俱佳,对《This Is Me》的诠释堪称完美,她的歌声足矣让你忘记手边的可乐和爆米花。
影片的导演格雷西回忆道:
“当基拉在录音棚里演唱时,大家全都被震撼了。当时我们都觉得这首歌包含了我们想要的一切。她用真实坦诚的情感演绎,把歌曲带到更高的层次。”
休叔也同样对基拉赞不决口:
“在她摄人心魄的演唱之后,我觉得没人能再唱这首歌了,因为这成了她的专属之作。这首歌非常美好,唱出了要高高仰起头骄傲做自己,每个听到的人都会感同身受。”
在此也希望这首歌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
当然,除了《This Is Me》,电影中还有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的詹妮·林德给巴纳姆演唱的歌《Never Enough》,扎克·埃夫隆与赞达亚这对儿空中恋人的主题曲《Rewrite The Stars》,以及主力唱将休叔带来的每一首歌,它们都非常抓耳。
你可能要说,这些歌曲的成功是两位年轻作曲家本杰·帕斯克和贾斯廷·保罗这俩好基友的功劳,他们去年凭借《爱乐之城》名声大噪。但事实上,《马戏之王》的音乐创作是在《爱乐之城》之前完成的。
而且影片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更像是《马戏之王》音乐创作背后的领航人,为片中的音乐风格点明方向。
本杰和贾斯廷也表示格雷西为歌曲创作注入了灵感,这些歌曲甚至是在格雷西的全程“监督”下完成的。有趣的是,这些歌曲完成后,又反过来激发了格雷西在视觉上的创作。
格雷西表示:
“本杰和贾斯廷创作的音乐和歌词都充满了力量,于是我知道自己得在视觉效果上奉上更精彩的表演才行。”
说起视觉效果,那可是格雷西的老本行了。他从1997年就开始一直从事视觉效果的工作,期间也做过一些广告的导演。但看《马戏之王》的时候你绝对无法相信这竟会是一个导演的电影处女作。
影片作为一部年代戏,任何一个细节都要做到讲究,但格雷西似乎反其道而行之,摆脱了年代戏给人的枯燥单调的印象,在视觉效果上玩出了很多花样。
他将过去和未来进行蒸汽朋克式的跨界混搭,使得巴纳姆的故事超脱于那个时代,而发生在普遍世界中,这个世界由流行文化、爱情故事和人与人交流主宰。
影片如梦似幻的同时也不缺乏现实的粗粝感,展现着这些怪胎们生活的不易,以及歧视他们的人的丑恶嘴脸。
但你仍会感觉整部影片被喷洒上绘本式的神奇魔法,充满想象力的画面应接不暇,这样的视觉效果和那些怪胎们搁置怀疑,走出阴影时的情形才更搭。
无疑格雷西的大胆创作是成功的,影片在北美神一样的票房走势说明了一切,虽然首周票房仅880万刀,但映后连续两周票房逆跌,上映第六周跌幅仅10%,最终票房可能会是首周末票房的20倍,超越拉拉蓝成为第四卖座的歌舞片不是梦。
这种神走势在大规模开画的商业片中实属罕见,追溯起来上一部应该是《泰坦尼克号》。
是啊,这样一部有我们喜爱的演员,精湛绝伦的歌舞,异彩纷呈的视觉效果和直抵人心精神内核的电影,在大银幕上散发出的魅力,就是让人无法拒绝啊!
对于我来说,2月伊始,没什么能比在电影院二刷这部电影更令人开心的事了。
一个一定要在电影院看的电影,光是音乐就值回票价好听到爆炸。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男主成长史powerful到泪奔,男主招募男二那首精彩到想二刷,全员舞台功底在线,跳得太有力太流畅了!
剧情是真的emmm,不过也挑不出大的糟点。人生低谷都修正的太快了,叙事方法也不高明。不过,节奏快总比慢好,才开场10分钟就把别人讲一部的老梗丝丝入扣讲完了,情节虽然老套,但是presentation非常出色,如此出色的歌舞原声和美轮美奂的场景已实属不易,如果故事能再精妙一点,一定是经典。
我个人不喜欢好莱坞英雄片(popcorn movie),无论是视觉还是情感上都觉得无聊,但这里的uplifting mythology却很有感染力,因为剧情弱了有歌舞凑啊,音乐赋予了电影新的生命,让它更生动与感人。
好剧情会把歌舞带入观众的心(la la land),走心多半要讲平凡的故事,如此题材大大受限也不妥,所以我也不苛求一定要有共鸣,看着能让人enjoy就是好。更何况我也不想看太多坎坷,借用结尾谢幕的台词: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
豆瓣评分之低让我差点错过它,请很爱歌舞片的朋友一定不要错过!
首先,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不爱歌舞片”有了答案。我一直觉得歌舞片体现不了电影艺术,最重要的原因是电影“卖假”而歌舞“卖真”,非专业的一出来就会被看穿,无论怎么拍摄怎么剪辑都是没用的。所以在我看来本片完爆爱乐之城:演员唱不了跳不了的绝不勉强,全部由专业人员替嗓替身,本片最直接就是男女主天台那场跳舞戏,那种力量美感和冲击力太真实了,所以,你到不了那条线就别上了。
其次,歌舞打动人心的方式和电影还是很不同的,歌舞简单粗暴直接和灵魂对话,五分钟见效;电影细腻讲逻辑循序渐进,可以蔓延两小时。就算时长差不多,Jessie J我是歌手一场表演和皮克斯五分钟短片,分别品一品。所以,歌舞和电影调动人情绪的原理是不一样的,硬要把“不讲理”的歌舞弄成电影的形式,就好像边做爱边接受采访讲述为什么这么爽,这不扯蛋吗。。
回到这场秀,我第一次为没有逻辑点赞!每个需要逻辑需要细腻的转折点全部反高潮(具体总结看这篇豆评//m.douban.com/movie/review/9068421/)歌舞才不需要这些绊脚石,That's why it works. 歌舞只要给我们不断高潮和美的享受就好了,That's how it works.
那些给差评的,扪心自问一下,如果在国家大剧院看一场这个,你们会不会打十星。就是因为在电影院,以期待看电影的目光看了一场歌舞,才会不满意才会觉得没故事故事烂。fuck故事了,enjoy the SHOW!
多打一星 因为共鸣 当中听完歌剧被拒之门外然后走出来 this is me不禁泪奔 作为LGBTQ的empathy 音乐歌舞赞爆 每一段都超赞 角色众多 在时代广场AMC看到 同场有里面演出的一位小配角和他的朋友们 不断掌声 很热闹 看的很开心很感动 休叔唱歌跳舞都棒棒哒
“遇见你以后,我的生活只剩下了友情、爱和我喜欢的工作“看到这里会心一笑,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
商业片拍成这样,几近完美了。反正我个人超爱这部电影。那感觉就像迷途了,几近崩溃了,看了本片之后,似乎得到了所谓的“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指引。看完之后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我甚至打算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重看一遍这部电影。对于我个人来说也许能起到提醒我防抑郁防狭隘防封闭防崩溃的作用。
应该是拿得音乐剧剧本吧 几户抛弃电影叙事的节奏 歌舞也完全没有起到剧情推进的作用 Benj Pasek&Justin Paul的音乐真的很棒 但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分出戏 除去几个主要角色外 马戏团其他人物完全脸谱化 甚至有些都交代不清 不过几位女演员们都表现出彩 Rebecca Ferguson真正做到了惊艳 多一星给她
去年看《爱乐之城》,今年是《马戏之王》。或许真实故事里P.T.Barnum的创业史更加辛酸,之后的轶事/婚姻/政治更加有料--但纽约的寒冬有了大象,高矮胖瘦/种族肤色从马戏团最早开始得到尊重。很喜欢Paul Sparks先生演的那角色,“剧评人无法在剧院感到欢乐,谁才是骗子”--这句话同样送给影评人们。
音乐、美术、歌舞、调度、表演…都把爱乐之城秒成渣渣了。休叔是太美好的存在,全方位完美的绝世好男人;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眉目气质都有葛丽泰.嘉宝的神韵。一曲《Never Enough》听得人眼含热泪,心潮激荡、澎湃不息。
银行不会抵押快乐,报纸从不书写艺术。嘲笑需要付费,欢笑永远价廉,马戏不需屋顶,爱情可以升空。无论你是满脸须发的灵魂歌者、手持盾矛的侏儒将军、两米高的爱尔兰巨人、五百磅重的超重肥男,是连体婴还是毛发人,当你挺直脊背唱起这就是我,那份骄傲就会从19世纪的帐篷里穿越,那歌声便会改写星河。
就是一个19世纪美国贾跃亭的故事:骗了所有人空手套白狼,号召每个人为他的马戏团梦想窒息,举债极速扩张,事业顶点抛下伙伴远赴欧洲。高水平舞美背后,主角的道德水准很让人质疑。全片塞满了急着打榜的口水歌,九成画面是CGI, 剧本也是MV水准。
如同在电影院看了一场歌舞剧,连表演方式上都延续舞台剧的夸张,情节非常普通,但是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
另一部《红磨坊》般燃的歌舞片!多种音乐风格混搭,狼叔表演依旧高水准,惊喜的是没有短板的配角们,尤其是三位女配角,其中丽贝卡部分,直接戳到了泪点,了解到不是原声,但拍摄时面对整个剧院的群众演员是真唱的,能够感受演员的情感。这是歌舞秀,而不是传记片,请尽情欣赏表演,不要太认真抠剧情。
LGBT不打五星对不起This is me
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
两星半。不可否认,它的歌舞部分非常的出色,华丽又燃情,当然,几个演员唱跳俱佳的表演为电影增色不少。但这个故事实在是屎一样,主线剧情俗套单调,还拍得特别急促,很多东西都没站牢靠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有时候很随性的想讲到哪讲到哪,歌舞片那种断层感,它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特别不自然。
前二十分钟就决定五星,这才是真歌舞片,这种东西就是要换专业的来!前面两首歌就已经开始想流泪了。我给基友说,这故事不太行,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基友说歌舞片不要看故事,你不能用电影的逻辑去要求它,问问自己爽不爽看得开不开心想不想一起跳就行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希望主题曲今年能拿奥斯卡。
跟大多歌曲服务于故事的歌舞片不一样,《大娱乐家》(马戏之王)的故事几乎成为接驳歌曲存在,身为传记片却丢掉了人物,像打开了一张精致的音乐贺卡,美丽却不生动。音乐实在太好听,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暗恋蜘蛛侠那个又宅又酷的女孩赞达亚在这大放异彩,极有表现力,谁说她不好看我跟谁急 7.2
简单粗暴,眼花缭乱,平平庸庸。主要是剧情太差了,能想到的内容都来了,转折之神奇基本都靠唱。唱着唱着就活明白了,好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hugh和zac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了,只是老的老僵的僵。
再次见识到zac的歌唱实力 加入杂戏元素 心脏跳好快 开头结尾棒 中间剧情…emmm…电影院看歌剧类电影还是很值票价
剧本太不走心了,但很适合在电影院看。跟一眼就能看出业余的"爱乐之城"不同,完全是顶级的歌舞表演秀,原创歌曲首首好听。好莱坞办跨年春晚估计也就这样了吧23333~
歌舞部分相当突出,有几场挺燃的。狼叔魅力无限大,丽贝卡弗格森超美的
不卑不亢,一场人性的狂欢。“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2018真人版《欢乐好声音》。歌舞水平是高,但故事不行…